【姚海濤】三分法聊包養價格視域中的荀子人道論詮釋與辨正

作者:

分類:

三分法視域中的荀子人道論詮釋與辨正

作者:姚海濤(青島城市學院傳授) 

來源:作者授權發布, 原載《國包養意思際儒學論叢》第14輯,發表時有刪節,此為全文

 

摘  要:三分法作為與二分法并立的哲學研討范式,引進荀子及其人道論研討具有自然的符合法規性。因為三分法既契合荀子思惟內在邏輯機理,又與學界荀子詮釋范式選擇的“集體無意識”相吻合。三分法視域中的荀子人道論有兩年夜維度:縱向的時間歷史維度與橫向的學理邏輯維度。其一,從縱向的時間歷史維度看,三分法能夠完全地再現從漢唐、宋明至清代的荀子人道論認知史,即基礎確定、周全否認到否認之否認的三個連續交織的思惟史階段。其二,從橫向的學理邏輯維度看,三分法可將荀子人道分為欲惡之性、辨知之性、積偽之性三個連續上升的哲理蘊謂層次。辨正與貞定意義上的橫向學理三分法對于廢除以往或誤讀荀子之“偽”,或囿于“性惡”之名,或泯滅荀子人道論獨立價值的各種論調,較好地解決荀子人道論之爭,繼承拓展中國哲學三分研討范式,具有必定學術意義。

 

關鍵詞:三分法;荀子;欲惡之性;辨知之性;積偽之性

 

引言

 

近年來,荀子研討遭到學界高度關注,已然成為儒學研討甚至中國哲學研討中的顯學。荀子人道論研討在此中占據相當的重量。若從中國思惟史角度觀之,這種盛況史無前例且來之不易。歷史上的荀子從未遭到這般關注與禮遇。這是荀子之于先秦學術、儒家學說,甚至現當代性意義等向度不斷被開掘、詮釋的理論結果。荀子思惟體年夜包養情婦思精、論域廣泛、卓見迭出、邏輯嚴密。學界對荀子的天論、性論、群論、禮論、樂論、學論、名論等均進行了全景圖、覆蓋式的深刻研討。范式、方式成為荀子人道論研討之年夜端。范式、方式選擇得當,往往會有事半功倍之後果。反之,則會郢書燕說、穿鑿附會,甚至出現張冠李戴式的不相侔。基于此,擬將三分法引進到荀子人道論研討論域,以推進相關研討之開展。

 

一、“三分法”引進荀子人道論研討的符合法規性研包養網心得

 

東方哲學向以對立之兩面、主客對分的進思向度掌握世界見長,如思維與存在、可知與不成知、對立與統一、廣泛與特別、理性與感性等等,便是顯例。中國哲學亦有物生有兩、陰陽、善惡、理氣、道器、形上形劣等相類似的二分表達。無論中西,諸這般類范式與方式,可統一名之為二分法。二分法在人類認識史上對于明智地、邏輯地、清楚地認知世界起到了相當年夜的感化,但其存在將復雜世界簡單二分化的武斷傾向。隨著哲學認知的發展,二分法必定遭受理論窘境、學術批評甚至為學術實踐領域所摒棄。

 

三分法是在主客二分法基礎上發展而來。黑格爾辯證法所論正、反、合(確定、否認、否認之否認)“三一式”最廣為眾人所知,是為三分法之典范形式。中國哲學中的三分法更是源遠流長,對“三”之重視觸目皆是。六合人三才之道、人物我、仁智勇三達德、一二三[1]232、三不朽(樹德、建功、立言)、知好樂[2]86等皆是明證。此類三分既有橫向平鋪式,又有縱向跨越式,具有了了性、廣泛性與周延性的特點。

 

龐樸在有名的《中庸與三分》一文中指出,“世界本來即是三分的。”[3]這一從中國哲學本身發展理路中找到了作為解釋世界的“三分”,具有普適性指導意義。楊澤波提出了儒學研討中的三分法。他認為,“所謂三分法,就是將與品德相關的原因劃分為智性、仁性、欲性三個部門,以區別于東方感性、理性兩分格式的一種方式。”[4]楊澤波有興趣識地將三分法應用于人道剖析,揭橥出智性、仁性、欲性,此邏輯思理框架供給了別樣的觀察視角、懂得視野與研討范式,對于辨章學術,疏浚文明脈絡,進行文明闡釋有著主要借鑒意義。

 

三分法運用于荀子研討,能否同樣具有適應性?謎底無疑是確定的。無論是從荀子思惟的內在邏輯,還是從學界荀子思惟研討狀況,皆可確證三分法之實存、適用情況。

 

其一,作為先秦思惟的批評熔鑄者與集年夜成者,荀子書中存有大批“三一式”思惟表達。如“三至”“三威”“三術”“三本”“三惑”“三恕”“不從命有三”“三行”“三不祥”“三必窮”“三奸”“三具”“三德”“三惡”等等,紛歧而足。其他諸如人格境界層次上的士、正人、圣人之三境界,認知脈絡中包養犯法嗎的聞見之知、德性之知、實踐之知(三知),個體修養維度的“行不貴茍難,說不貴茍察,名不貴茍傳”[5]37(三茍),正名層面的“以仁心說,以學心聽,以私心辨”[5]411(三心),以受蔽主體為標準而劃分的人君之蔽、人臣之蔽、賓孟之蔽(三蔽)[5]376-381等,莫不這般。凡此種種,無論是顯性的思理框架還是隱性的思維層次,皆留下了三分法的具體印證。                             

 

其二,前代學人已運用“三分法”來研討荀子及其人道論的相關問題。牟宗三曾在疏解“氣性”時,總結三義曰:天然義、質樸義與生就義。[6]4此雖不是直接研荀之結果,僅是在道及氣性一路(亦包含荀子)言性年夜義時說出者,但其契合荀子人道論。蔡仁厚踵其后,認為荀子言性之內容有三:感官的天性、心理的欲看、心思的反應。[7]389徐復觀認定荀子對性的內容規定,可分為三類:官能的欲看、官能的才能、性的可塑造性。[8]202此恰可對應荀子欲性、知性與偽性包養情婦之三分。陳年夜齊認為,“荀子把心思感化分為三種成分,一為性,二為知,三為能。”[9]7李哲賢定義荀子人道內容為天然情欲、天然天性、能思之心[10]68。三分法某種意義上是學者們集體無意識之思惟方式結晶,而后由個別學者明確貞定、表而出之的荀子研討的代表性方式。但此中的“三”之內容畢竟、擺列順序、組合方法,不成拘泥,完整可以討論商議。

 

由上可見,三分法無論是在包含荀子在內的中國哲學文本表達中,還是在學者具體的荀子研討中,無不透顯著強年夜的理論性命力。三分法既是世界的客觀存在方法,亦是思惟家主觀認知形式,是客觀世界與主觀認知的統一。以三分法研討相當重視“三一式”的先秦思惟集年夜成者荀子,具有自然的符合法規性與宏大的公道性。

 

二、認識史意義之三分:荀子人道論認知評價三階段

 

三分法既然是一種方式,自當有其普適性。以此法研討荀子人道論亦有其符合法規性。莫不如將三分法進行究竟,將其作為認識論、方式論層面的原則。若以三分法觀察荀子人道論認識史與人道論內涵,便會發現,此法好像給荀子量身定作般合宜,可謂若合符節、渾無罅隙。若梳理一下荀子人道論的認知歷史,可以看到存在著三條彼此更迭的認知路線,年夜致反應了荀子人道論認識史意義上的三分,即對荀子人道論的確定式認知、否認式認知與否認之否認式認知。這正、反、合的邏輯認知思惟史,既有必定的學理界線,又彼此交織為一體,是分而不分的關系,合適邏輯與歷史的統一法則。

 

(一)漢唐:基礎確定階段

 

荀子站立在先秦與秦的分水嶺上,走在波折綿長的思惟史之路上。漢、唐時代,荀子有不少思惟知音。這天然與荀子傳經之功密不成分。東漢無名氏為徐干《中論》所作序雖未說起荀子人道論,但其對荀子的確定性評價,尤其是荀孟對舉的論法,值得后人特別留意。其云:“予以荀卿子、孟軻懷亞圣之才,著一家之法,繼明圣人之業。”[11]393此評論頗可留意者有三。其一,荀孟并稱,且荀子在前,孟子為后。作者為東漢人,其不知孟荀二子時代先后之能夠性小,而有興趣排序為荀先孟后,不消除作者有興趣推尊荀子,但更能夠的狀況是,反應了時人的荀稍尊于孟的廣泛認知。其二,稱荀子為“荀卿子”,而稱孟子直呼其名孟軻,亦當涵尊卑先后深意。其三,將荀子評為“亞圣之才”,彼時“亞圣”之號雖尚不為孟子所專有[12],無疑體現作者對荀子為圣人孔子傳承人的高度認可。雖不成由此無名氏之言,冒然得出當時荀子位置較之孟子為高的定讞,但可見時人對荀子之特別識見。

 

唐代杜牧《三子言性辯》一文,以情出于性,拈出喜、哀、懼、惡、欲、愛、怒七情中之愛、怒,視之為“性之根,惡之端”,且衡之三子言性之說(即孟子性善、荀子性惡、揚子人道善惡混之說),得出了“愛怒者,惡之端也,荀言人之性惡,比于二子,荀得多矣”的結論[13]1251。可見,杜牧秉以情論性之思緒為荀子回護,從正面給予荀子性惡說以極高評價,認為其得人道真實。這般說來,杜牧是第一位正面確定并論證荀子性惡論較其別人性論為優者。此類聲音在思惟史中甚少、太微弱,尤顯其難能可貴。

 

儒家境統論的倡導者韓愈在《原道》中并未將荀子列進儒家境統,而以“軻之逝世,不得其傳”作終結。度其意,恐有接續、撐起儒家境統之宏愿。其《讀荀子》一文對荀子“年夜醇而小疵”的評價,有其理論意義,但后儒竟沿其路向將荀子趕出儒家正脈,恐非韓愈所能批準者。韓愈《進學解》中更有“荀卿守正,年夜論是弘”,將孟荀并稱為“是二儒者,吐辭為經,舉足為法,絕類離倫,優進圣域”[14]35如此。可見,韓愈雖尊孟,但不抑荀。后世絀荀之人僅以韓愈所列道統為據,出之彌遠。

 

第一位給荀書作注的中唐楊倞,在《性惡》篇題注中認為“當戰國時,競為貪亂,不修仁義,而荀卿明于治道,知其可化,無勢位以臨之,故激憤而著此論。”[5]420楊倞以“激憤而著此論”評價荀子性惡之說,既可讀出其對荀子所處時代與個人遭際表達的同情與對荀子的回護,又可品出其對荀子用語未當的委婉批評。

 

從思惟史資料觀之,漢唐學者對荀子人道論并無斷然否認者,對其人之評價基礎確定,或許說確定者占據主流,亦未見將荀子視為儒家歧出者。漢唐之時無疑是基礎確定荀子的思惟史階段。

 

(二)宋明:周全否認階段

 

有宋以來,孟子不斷升格,荀子日益式微,構成了鮮明對照。自唐代韓愈將荀子檢視一番,并打上了“年夜醇而小疵”的標簽之后,便使荀子成為思惟史中與孟子相對照的一個思惟家而存在。“年夜醇而小疵包養留言板”中的“年夜醇”為宋儒有興趣疏忽,而“小疵”被不斷縮小。否認荀子之門年夜開,已遠非韓愈所能逆料。

 

程子云,“荀子極偏駁,只一句性惡,年夜本已掉。”[14]57蘇軾極度排荀且不識“偽”字,其論荀曰,“喜為異說而不讓,敢為高論而不顧”,對荀子極盡諷刺之能事,竟至于人身攻擊,“意其為人必也剛愎不遜,而自許太過。”[14]58朱熹僅欣賞荀子文學作品《賦》的縝密,對其為人尚許以資質“剛明”,“滿是申韓”,致以其“理”論道荀子當對焚書坑儒負必定責任,“只是觀它無所顧藉,敢為異論,則其末流便有坑焚之理。”[13]1256-1257將荀子之徒的作為溯源于師,記師之過,討師之罪,此啟其端。

 

有宋一代,對荀子有同道理解者,寥寥無幾,屈指數來,僅有黃震、司馬光、葉適、李覯[15]57-58數人罷了。黃震始明荀子之“偽”非詐偽,其云,“至其包養心得以為善為偽,則其說雖可驚,其意猶可錄。蓋彼所謂偽者,人為之名,非詐偽之偽。若曰人道本惡,修為斯善,共意專主習而不主性。”[13]1255葉適亦孟荀同論包養價格ptt,云,“孟子‘性善’,荀卿‘性惡’,皆切物理,皆關世教,未易輕重也。”[16]653有宋之時,能將荀孟并列,殊為不易。明代宋濂的“才高不見道”之評,沿習了理學家之說。而歸有光則云,“荀卿獨能明仲尼之道”,“至其精造,則孟子不克不及過也”,為荀子鳴不服之意甚明。反觀諸論,不難推測其時荀子冤枉年夜矣。明末李贄因宋儒以李斯焚書坑儒之禍而罪及荀子,引楊升庵師長教師“人之賢否,信在自立,不系師友”[17]217語,為荀子辯護。

 

宋明迎來了對荀子的周全否認時代。否認的來由不過有二,一是荀子人道惡論。二是荀子與韓非、李斯的師徒關系。然此二來由,皆站不住腳。人道惡論之不識,緣由年夜部是不識荀子“化性起偽”之“偽”字,皆未真正讀通《性惡》篇。師徒牽連之事,李贄辯之甚是,非可以師代徒之過。間有知荀者,早已淹沒在否認的滔天巨浪之中了。

 

(三)清代以來:否認之否認階段

 

清中葉,荀學一掃宋明之繁榮,迎來年夜盛之期。荀學之盛,有此三途。其一,訓詁荀學。此始賴乾嘉學術而為學界所尚,作為漢宋之爭的一個鮮活樣本,荀子價值在“尤有功于諸經”(汪中語)意義上講論。其二,義理荀學。義理向度的闡發,亦間或有之。如惠棟、戴震、汪縉諸人[18]63-214。其三,禮義荀學。有學者在通經達用、經世明禮意義上講論荀學,在崇尚荀子傳經之功的同時,著力闡揚荀子推許禮義之功。如凌廷堪作《荀卿頌并序》,高揚荀子禮義之功,顯豁荀氏之學,發出了“后人尊孟而抑荀,無乃自放于包養行情禮法之外乎”[19]77的感嘆。以禮言之,孟子僅得年夜端,而荀子得禮之逸文與精意。

 

清儒長于訓詁,論及荀子性惡說時,進一個步驟識破“偽”字之真義,實為一年夜貢獻。在唐楊倞注“偽,為也,矯也,矯其天性也。凡非本性而人作為之者,皆謂之偽。故為字‘人’傍‘為’亦會意字也”[5]420的基礎上與宋人黃震申說的基礎上,清代錢年夜昕、郝懿行、章學誠等人進一個步驟闡明荀子“偽”字真義。錢年夜昕說,“古書‘偽’與‘為’通”。郝懿行言,“‘偽’即‘為’耳”。章學誠云,“荀子著《性惡》,以謂圣人為之‘化性而起偽’。偽于六書,人為之正名也。荀卿之意,蓋言天質不成恃,而學問必藉于人為,非謂虛誑欺罔之偽也。而世之罪荀卿者,以謂誣圣為欺誑,是不察前人之所謂而遽斷其長短也。”[20]111此類對荀子“偽”字訓詁學還原式解讀,為進一個步驟深刻認知荀子人道論掃清了障礙。

 

郝懿行、王先謙等人因訓詁《荀子》,而對其人道論,亦有只言片語的深入論斷。如郝懿行云,“荀矯孟氏之論,欲救時世之急。……至于性惡、性善,非有異趣。性雖善,不克不及廢教;性即惡,必假人為。……孟荀之恉,本無分歧,惟其持論,各執一偏。”[5]14-15郝懿行雖不是思惟家,但意會到荀子性惡之說的好處,于是彌縫、調和孟荀二氏之說。《四庫全書·子部·儒家類》云,“至其以性為惡,以善為偽,誠不免難免于理不融”,“掌管太過,詞義或至于過當。”[13]1214王先謙認為,“性惡之說,非荀子本意也。”[21]非荀子本意,實已否認性本惡說為荀子真實思惟,度其文義,似認定為荀子無心之掉,與詞義過當說相通。此等議論年夜致認為,以理衡之,荀子性惡說理論存在必定問題,因過于執著而用語掉當,未致圓融之境。但諸人中極少有對荀子為孔門中人物有異詞[22]459-462,甚至還指出荀子“在諸子之中最為近正。”

 

漢唐、宋明甚至有清的歷時性荀子認知,可看到包養感情荀子人道論的歷史天生全過程。荀子的人道論是一個步驟步地被思惟史疊加認知后呈現出歪曲的樣態。易言之,荀子人道論,被后人觀成了性惡論,甚至性本惡論,并固定化、標簽化。而接下來的否認之否認階段的后續,無疑敞顯了荀子人道論的更多能夠性。

 

當西學東漸之時,面臨東方軌制文明、哲理文明沖擊之下,平易近主科學與近代學術之風日熾,恰當學界苦于孔孟無法接引東方邏輯之學時,荀子卻因其《正名》而為時人所重,又因其性惡論、群論、禮法論等與東方對話有了能夠,由此,中國禮義與東方軌制之間有了接榫的能夠。荀子因時代之嬗變遂成為中西交通對話之前言。歷史的吊詭是,性惡論是荀子掉往儒家正統位置,遭到前賢詬病的主因。而在近代思惟史上卻成為荀子之所以為荀子的價值地點。荀子人道論似“魔咒”普通令學界為之著迷,它一方面連接著歷史,是關系到荀子歷史位置衡定的學術問題;另一方面它聯系著現實,成為荀子現代意義詮釋之主要著力點。

 

三、近現代荀子人道論研討中的“三分”全國

 

荀子研討于近現代經歷了反動性的“反轉”。甲午戰后,天演進化論的思潮席卷學界,在科學主義的強力裹脅下,孟學在學術系譜中的位置被逐漸邊緣化,而荀學則透過與西學融匯的通孔而對話而接榫,實現著不斷由邊緣到中間的移動過程。[23]106荀子的回歸運動是歷史之必定。當年荀學的邊緣化與宋代表學的興起相伴隨,現在通過西學的沖擊,重視感性的荀子終將回歸。荀子的回歸是知識主義、經驗主義、感性主義與科學主義的勝利。

 

近代以來,若干交織著思惟史誤讀、承載著現實軌制建構意義、存在著宏大詮釋空間的荀子人道論當仁不讓地成為學界討論的熱門話題。圍繞著荀子人道論,學術界產生了大批研討結果。此類研包養sd討結果有著年夜相徑庭的詮釋理路、見仁見智的哲思解析、花樣單一的創新沖動。破解荀子人道論之謎,成為新的學術增長點。此中推陳出新者有之,翻空出奇者有之,調和調和者有之,另立新說者有之。荀子人道論猶如一座學術富礦,一時之間,躍為顯學,天然也吹來了真偽難辨的荀子人道論之“魅”,帶來了確定性與不確定性之間的人道論之“惑”。

 

所謂成也性惡,敗也性惡。成也性惡,非性惡無以顯明荀子在人道論領域內的獨特價值。敗也性惡,若非性惡,荀子在思惟史上的位置不會這般之低。“三人成虎”式的歷史臭名化與“積非成是”式的邏輯定評,無疑構成了荀子人道論研討的理論障礙,形成了不睬智、不客觀的學術史生態。可喜的是,近代以來,這種學術生態一向在靜靜地起變化。

 

(一)荀子性惡論可與孟子性善論相發明、相統合

 

早在清代錢年夜昕、郝懿行、王先謙等人那里,將荀子人道論定義為性惡論之說便已經出現裂縫,年夜有松動之勢。在前代學者的盡力下,已基礎厘清,荀子性惡論并非如其字面所顯示的人道惡。在此類見解的無形指引下,眾多荀子人道論破解之法,如雨后春筍般出現。

 

戴震在論及荀子“涂之人可以禹”時,評其為“此于性善之說不唯不相悖,並且若相發明。”[24]31其所謂“相發明”者,意為可與孟子人道論相補充。此亦即牟宗三所謂“性善性惡非相對立也”[25]224之意。韋政透明確指出,“自從孟子的性善說被廣泛接收,成為正統的見解之后,荀子的性論,從來就沒有獲得善解。”[15]48韋師長教師不主張僅從字面上清楚荀子的性惡論,明確指出,“荀子主張性惡,但卻不克不及說他主張‘人道本惡’”[15]48。這一見解無疑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也有著相當的正確性。

 

勞思光則認為,凡人所清楚的荀子性惡與孟子性善之對立,僅為皮相之見。實則,二人所論性之內容有別。孟子之性指人的本質(essence),是價值自覺,而荀子則純取事實義。[26]247-248孟荀人道論見解之異,屬價值與事實之間的對立。此解有必定事理,但孟子論性亦包含才質之性,只是正人不以為性。正人與凡人之所謂性,是分歧立場之下的分歧觀點罷了。

 

據龍宇純師長教師觀點,在荀子的思惟中,于人道里確定有一個同于孟子說的“長短之心”,這一點是極為主要的。荀子一方面針對孟子言性惡,另一面又同于孟子言長短之心,則性惡、性善二說本可以互容,即是非常明白的了。[27]67從語言文字角度,性與生關系甚切。孟子亦不反對此層意義上的性。荀子并不反對孟子仁、義、禮、智之說,反對的僅是其設定的四者之來源為心罷了,其所反對者是孟子將四者統統認為是性所本具。荀子之意,智之一端,性之所含。正所謂“凡以知,人之性也”[5]393。而仁、義、禮三者為人運用知性而識得者,是人立品于社會之具,但并非不學而能之本然之性。

 

龍宇純師長教師看到了孟子與荀子之間的相通性。荀子雖然批評孟子性善論,但并沒有否認人之最終目標是“成人”,是全、粹、盡、美。即便在自然之性的意義上,荀子也并未否認人的“知”“仁(愛)”的方面。不僅這般,其言,“有血氣之屬必有知,有知之屬莫不愛其類”[5]362。鳥獸有“知”,有“愛其類”之天性,何況人乎?不過龍師長教師的孟荀人道論互容之說還是沒有說破,向來學界對荀子性惡論之解讀是絕年夜的誤讀,是僅從“性惡”之名上解讀荀子。當然,荀書由于文詞不夠嚴謹,在形成這誤讀方面當負必定責任。

 

這般看來,孟荀人道論之異非勢同水火而是著眼點分歧,而有殊途同歸之妙,配合輔翼孔氏。此層意蘊,此后的學界多有提醒。荀子性惡論與孟子性善論相發明、相統合的觀點逐漸成為人道論研討中的一條主要路徑。平情而論,荀子人道論并非性惡論一語所能涵蓋。至于荀子性惡論能否無力承當勘破人道之迷重擔,能否只能與孟子性善論相統合,方能成績一“完滿”人道論,則是另一問題。

 

(二)荀子非性惡台灣包養論者,是無善惡或可善惡論者

 

隨著學界研討深刻,學者意識到,以性惡解荀子人道論不相應、行欠亨。荀子非性本惡論者,幾成共識。相關學者努力于將荀子從歷史上的性惡論觀點中解綁,從而束縛原有研討中認為荀子女大生包養俱樂部人道本惡的觀點,甚至是性惡論的觀點。

 

圍繞對荀子非性惡論的解讀,蔡仁厚指出,“‘人之性惡’其實只是荀子的觀點、說法,而‘化性起偽’才是荀子的正面主張。”[7]392鮑國順認為,“荀子所說的‘性’,原是純但是無善惡的一種心思活動。”[28]13。胡適認為,“荀子雖說性惡,其實是說性可善可惡。”[29]238唐規矩則更明確地說,“與其說荀子是性惡論者,不如說他是善偽論者。”[30]188又言,“以性惡來反對孟子性善,是用詞過當。”[30]220依其意,荀子可將“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調整為“性未善,其善者偽也。”[30]221眾多學者意識到,性惡論的觀點與《性惡》篇的內在邏輯上不圓洽。于是,出現了性可善可惡論、善偽論、弱性善論等觀點以解決這一所謂“牴觸”,以補救荀子思惟哲理層之“掉”、語言層面之“掉”。如劉又銘將荀子的人道論視為孟子性善論之外的儒家性善論的另一種形態,即弱性善論。[31]11視荀子人道論為無善惡或可善惡論,畢竟不合適學界對人道論性質穩定性的等待,遠未公道解決問題。于是,近年來又出現一影響力頗年夜的新解讀:性樸論。

 

(三)荀子非性惡論者,乃性樸論者

 

性樸論的橫空降生,似乎給荀子人道論的解決帶來一線光亮,且似有終結荀子人道論研討之趨勢。荀子人道論屬性無善無惡論,或稱之為性不善不惡論,可名之為性樸論。從邏輯上看,性惡非本惡,乃可以為惡罷了。人道能夠為惡而不用然為惡。若成一必定之局勢,則人人皆惡,則無化性之需要。而此中的惡之導引者為欲看,但欲看決不成視為惡,因為無欲看則無人類之保存能夠。人都不克不及存活于世,則人之性焉附?且只要欲看見諸行動之后,方有善惡之分別。

 

郝懿行似乎為性樸論供給了些許訓詁學依據,在解釋“本始材樸”之性與文理隆盛之偽時,他認為,“‘樸’當為‘樸’,樸者,素也。言性本質素,禮乃加之文飾,所謂‘素以為絢’也。”[5]356周熾成認為,荀子是性樸論者,而將《性惡》篇認為非荀子所作。[32]184-187若將《性惡》篇作者不歸于荀子,而歸之于荀子后學,似乎可以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但若以客觀平情之清楚則意有未安。因為荀子關于人道的觀點當然集中地表現于《性惡》篇,但在《榮辱》《勸學》《修身》等諸多篇章,皆可以推知性惡為一潛隱的基層理論設定。這些篇目總不至于統統歸進非荀子自作之列。故學界又進行了大批摸索。

 

荀子“性惡”用詞過當,後人已明。畢竟是主觀掉誤還是底本不誤而在收拾、流傳過程中產生了訛誤?主觀掉誤自無話可說。若是訛誤,是有興趣還是無心?又會是何人所為?林桂榛認為,“荀子持‘性樸’論而非持‘性惡’論,‘性樸’、‘性惡’兩命題完整不相兼容;荀子《性惡》篇之‘性惡’系‘包養違法性不善’之訛,約訛于西漢劉向時代。”[33]將訛誤責任歸之于《荀子》的第一個收拾者劉向,似乎順理成章,但此命題能否為真,卻值得商議。

 

荀子人道論重要體現于《性惡》篇。最早的解讀來自王充《論衡·天性》篇。此后,荀子被打上了“性惡”論的標簽。《論衡•天性篇》言,“孫卿有反孟子,作《性惡》之篇,以為‘人道惡,其善者,偽也。’”[34]120從句中“以為”二字可知,王充所引為間引而非直引,所據者當是《性惡》篇首“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句,僅少一“之”字。荀子確實作過《性惡》篇,王充所見本當是經劉向收拾之后的以《性惡》名篇者。按《荀子》他篇的定名規則甚至先秦典籍篇目定名規則,以《性惡》名篇,皆順遂而恰當。

 

《論衡•天性篇》又言,“劉子政非之(引者注:“之”指的是荀子性惡之論)曰:‘這般,則天無氣也。陰陽善惡不相當,則人之為善,安從生?’”[34]120據此,可有如下推論:

 

其一,從邏輯上講,與荀子性惡觀點紛歧的劉向,無改動《性惡》篇之需要。 劉向是收拾《荀子》第一人,將懷疑眼光投向他,似乎具有某種公道性。但劉向既然批評荀子人道論,加之比較周全清楚《性惡》文本,其改荀子《性惡》篇的能夠性就極小了。收拾者包養一個月價錢收拾一個與本身觀點分歧的先秦諸子的文章,難道會往修正其觀點,然后再往批評?劉向反對荀子人道論,事實俱在。那么,他就沒年夜有需要改動《性惡》篇字句。

 

其二,從內在動機上講,作為經學家的劉向無改動《性惡》篇之主觀動機。《劉向敘錄》末言,“觀孫卿之書,其陳霸道甚易行,疾世莫能用。其言凄愴,甚可痛也!嗚呼!使斯人卒終于閭巷,而功業不得見于世,哀哉!可為霣涕。其書比于記傳,可以為法。謹第錄。臣向昧逝世上言。”[5]540以此觀之,劉向改書,內在動機缺乏。劉向校讎古書目標是存經典之舊,屬述而不作之列,其學術操行、學術真誠、專業素養、文明守舊應該獲得后人尊敬,而不是被無端懷疑、指責甚至強加“罪名”。

 

其三,從內在機制上講,改動《性惡》篇的風險太年夜,劉向幾乎無法承當。劉向奉皇上之命校書,主動作偽或擅改的能夠性極小,此中觸及到封建社會臣子欺君之罪的年夜問題。為了一個與本身人道觀點紛歧樣,心懷深切同情的荀子而欺瞞天子改動先秦舊本,一則誣前人,二則欺天子,三則欺自心。總之,改動《性惡》原文包養ptt,風險年夜,非明智,無需要。

 

視《性惡》篇中“性惡”系“性不善”之訛且推之于劉向或許別人的做法,掉之輕率,又因往古既遠,能夠永遠無法證實。在一切證據已經無法復盤的情況下,盡能夠的所謂公道化猜測能否能站得住腳,是需求穩重處理的問題。現在視荀子性惡為本惡之說的年夜廈已傾,學界以類似窮舉包養一個月價錢法的方法,在這條途徑上不斷摸索前行。荀子人道論研討范式的改變與思理框架的包養一個月改轍,尤顯需要且主要。

 

四、人道論辨正與建構之三分:欲惡之性、辨知之性、積偽之性

 

準確懂得荀子及其人道論,必須打破摘章疊句的研討范式,從荀子學術之整體架構層面,進行從頭詮釋與辨正。荀子性惡論切不成看文生義,當分別地看,一是字面上的人道本惡之論,一是潛躲在荀子字里行間、文字背后思惟層面的人道論。第一個層面,字面意義的人道本惡論已基礎不為學界所認取,而第二個層面思惟意義上的人道論卻充滿玄機,等候義理詮解。

 

準確懂得荀子及其人道論,必定要緊緊捉住荀子經驗感性主義的特質。王恩洋認為荀子是“中國二千年前之經驗哲學年夜師。”[35]5包養女人65-568其定位可謂精準。長期包養正因為荀子的經驗進路與素樸圖式,明智主義、經驗主義、天然主義等成為表述荀子的主流話語。如前所述,三分法作為一種廣泛方式,若以此觀荀子人道論,所得必多。若從分歧的向度考慮,則有分歧的三分之內容 。

 

(一)三分法論性之一:性之質、性之相與性之向

 

人道包養管道若從最基礎性質、現實表現與發展標的目包養一個月價錢的三個方面來看,可以分為性之質、性之相與性之向三部門。性之質是指對人道之質態進行的品德評價,普通以善惡對顯的方法存在。此種意義上的“性”因其與現實生涯中的人之表現親密相關,最能與經驗世界相聯通,故易于懂得。又,此意義之性,最易凸顯人禽之辨,為先秦孟子論性所樂言。但此意義之性,當然可聯通現實,但又可具有奧妙哲理層面。如孟子論性,天人道命相貫通,徹上徹下,一體無二,天人合一,而不成不謂之性善。孟子所落進的是這一層。

 

性之相是指由人道所顯示之客觀樣貌與真實狀態,其不成以品德評價言之,只是“是其所是”地存在著,如如而生,恰是告子“生之謂性”意義上的性之意。此種意義之性是一個有著文字學證據的陳舊論性傳統。此是性附近意義上的性,是本性、天然之性,孟子所謂“形色,本性也”[2]338,告子所謂“食色,性也”[2]305。荀子經驗主義的觀察人道視角,無疑處于這一層。僅僅提醒此層,缺乏為荀子人道論之所有的,因為荀子還有人道改塑的化性之說。而這恰是性之向。

 

性之向是指習相遠意義上的性,對人道之能夠展開解說,對其歸宿進行預先判斷,唆使了性落實于具體實踐層面。此恰是孟荀言性雖殊而殊途同歸之義。從性之能夠向度來看,無論孟子還是荀子,皆唆使了善惡兩包養意思種能夠性。而孟荀皆有“人皆可以為堯舜”之圣人標的目的砥礪作為重要備選項。此恰是人之所以為人者,人之異于禽獸者,通過下學上達而可證成其為人而不疑者。此與薩特“存在先于本質”之說有某種類似之處。人有其選擇權,故可選擇任何一路徑,人之為人全在于選擇,而并非預先確定者。荀子人道論所強調的恰是這一層。

 

性之質、性之相與性之向的分別,只是一年夜致的內在區割,而未構成人道實質內在層面的揭橥。而荀子人道實質之三分,當為欲惡之性、辨知之性、積偽之性。

 

(二)欲惡之性、辨知之性、積偽之性

 

如前所述,楊澤波曾從品德結構剖析角度,提出了欲性、仁性、智性“三分”。此三分法是一邏輯建構,亦構成一種觀察框架與方式論,可用以觀察荀子人道論。若以三分法往觀照荀子人道論,可知三分是剖析荀子人道論的絕佳視角,從中可窺見人道由無定而定,由性之能夠惡到性之為善,由與物無別階段到能定能應之成人的全過程。欲性、智性、仁性,這一順序亦可唆使荀子化性起偽的過程,當然荀子用力包養dcard最多者能夠還是智性與仁性之達成。需求指出的是,從荀學話語特點角度來看,比欲性、仁性、智性三性的提法更為幻想的表述與劃分,則是欲惡之性、辨知之性、積偽之性。鄧小虎將性偽合分為三重結構,包含天然性命、檢查思慮才能與規范和價值問題的解答。[36]65-69人的生成質具為天然欲惡之性,檢查思慮才能為辨知之性,而解答規范與價值則屬于禮義偽性,可稱之為積偽之性。

 

1.欲性與欲惡之性

 

此處的“欲惡之性”[5]272之“欲惡”為荀子“欲惡取舍之權”之欲惡,即好惡之性,而非欲為惡之性。王先謙曾言,荀書多以“欲”“惡”代“好”“惡”。秉持經驗主義的視角,荀子認為,君子、正人皆具之天然之性,皆天然而然,本來如是,無所謂善惡,也不克不及用善惡進行品德評價。所謂“人生而有欲”[5]337,所謂“生而有好利焉”[5]420。此是天性意義、感官層面、心理欲看的欲惡之性。戴震曾總結人道論的三種講法,“凡遠乎《易》《論語》《孟子》之書者,性之說年夜致有三:以線人百體之欲為說,謂理義從而治之者也;以心之有覺為說,謂其神獨先,沖虛天然,理欲皆后也;以理為說,謂有欲有覺,人之私也。”[24]70以欲說性、以心說性、以理說性三者,正成人道論的三條進路。而荀子明顯是以欲說性者。此恰是徐復觀所言,“荀子性論的特點,正在于以欲為性。”[8]205欲惡之性為人保存第一要著:即天性、即感官、即欲惡。若順著人的欲惡之性發展下往,則亂莫年夜焉。

 

關于善的來源,荀子認為“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5]420此句中的“其”指代的內容是人,還是人之性?“其”若指代人,就變成人善者偽也。人善當然是人為,屬于同義反復,不成詞句了。可見,“其”指代的當為人之性。人之性善者偽也,方成句子。可見,荀子并不排擠甚至會確定、倡導人化性為善,留意不是人道本善,而是經過化性起偽之后人才會變為性善之包養意思人。在荀子看來,善是正理平治,重要是基于群體治道而言,乃有所謂善。

 

荀子“人之性惡”的話語特點,本文無意為其回護,亦不用句斟字嚼波折待之。諸子百家爭鳴時代,荀子為了凸起與孟子觀點的差異性,為全國治道而生發人道論,而成一相對鋒利的觀點,選用“性惡”一詞,不克不及謂之錯,亦不成視為思惟內部的牴觸,而以楊倞所謂“激憤而著此論”[5]420,斯謂得之。

 

2.知性與辨知之性

 

知性介于本然與人為之間的才能之性,亦非能用善惡進行歸納綜合與評價。荀子說,“知之在人者謂之知”[5]400,“人生而有知,知而有志”[5]383。知是生而有者,是性之一部門。“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無所受令。自禁也,自使也,自奪也,自取也,自行也,自止也。”[5]385心為神明之主,它便是不受拘束意志,伴隨本身才能的晉陞而照見事物。

 

之所以用辨知之性來歸納綜合知性,知有辨之用,二者關系親密不成朋分。荀子重視“辨”,其辨具有多重含義且皆與知性相聯系。(1)線人口鼻的感官辨別才能。所謂“目剖白黑美惡,耳辨音聲清濁,口辨酸咸甘苦,鼻辨芳香腥臊,骨體膚理辨冷暑疾養,是又人之所常生而有也,是無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5]63(2)人禽之別。所謂“人之所以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無毛也,以其有辨也。”[5]78(3)以禮管理。“治辨”一詞屢次出現,所謂“禮者,治辨之極也,強固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總也。”[5]275所謂“君者,治辨之主也。”[5]363凡此諸義,皆與人之知性有關,故以辨知之性來言其人道論之知性。

 

心性本一物,故性中有智,是為“人生而有知”。荀子之心為認識心、經驗心,則此心可否通于品德?包養網ppt認知通于禮義可實現對性的矯治,是為化性之偽。認貼心為智之表現,故其心必含智。若到認知達到澄澈通透、虛壹而靜之境之達成,則表里粗精無一不到,亦是人道反觀檢省本身,禮儀積偽化性,以實現全盡粹美之人格,甚至為禹、為圣人之年夜境界。以仁識心與以智識心,亦不容有二。智以識仁,仁以達智,仁智雙彰,仁智合一,亦是荀子所孜孜以求者。

 

3.仁性與積偽之性

 

仁性是人為之性、價值之性,人所特有之德性,在必定意義上可與孟子性善之性相對應。此是性偽合意義上的性,人性有辨、禮義、師法、能群等皆在此層意義上方能進行。荀子特重積習以化性,其曰,“注錯習俗,所以化性也;并一而不貳,所以成積也。”[5]143荀子言化性起偽曰,“性之好、惡、喜、怒、哀、樂謂之情。情但是心為之擇謂之慮。心慮而能為之動謂之偽。慮積焉、能習焉而后成謂之偽。”[5]399又曰,“圣人化性包養合約而起偽,偽起而生禮義,禮義生而制法式。”[5]424由是,此層仁性可名之為積偽之性。楊筠如區分了習與偽,認為偽是一種積極英勇的精力,是要本身擇善而從。習是一種消極沿襲的精力,只能因人而化[37]46。其實未必如是。荀書所用習字,如“積思慮,習偽故”,“習正人之說”“人習其事而固”“習其俯仰屈伸”“慮積焉,能習焉,而后成謂之偽”等,不成如是拘也。無論是習還是偽,皆體現一種主觀能動之精力,皆是化性之手腕,不成截然二分。

 

荀子之所謂人道,實則是由理性、欲看、知能等構成的復雜牴觸體,是三而一,甚至是多而一的關系,其間日日爭斗,而內在人為可矯正其易流于惡的部門。其底層邏輯與孟子分歧。孟子人道本善所預設的天人貫通,天人合德的人道基礎,在荀子這里,則屬于“僻違而無類,幽隱而無說,閉約而無解”[5]93。荀子將人道植根于現實的人,從人的實但是非應然的角度進手,對人道進行了感性的檢查。恰是這最基礎分歧,導致了荀子對孟子人道本善的觀點提出反駁意見。

 

荀子說,“性者,本始材樸也;偽者,文理隆盛也。無性則偽之無所加,無偽則性不克不及自美。”[5]356荀子既講性偽之分,更講性偽之合。性偽之分合,不成拘泥。之所以講性偽分,是在辨別性中的欲惡、辨知與積偽之區包養妹別時的便利法門,是針對二者內容分歧而言者。恰是,在天者性,在人者偽。荀子論性之定義似與辨知之性、積偽之性存在“牴觸”,實則否則。因為辨知之性與欲惡之性并非蠢然不動者,而是會隨著人的經驗、積偽而不斷變化。若細分,又會有後天與后天之欲惡、辨知。性之初生,正人、君子同也。但對于既成的正人、君子來說,其性經過禮義積偽,早已差異懸殊。

 

荀子當然講,“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應,不事而天然謂之性。”[5]399性當然本始材樸,既能化性,化性之后的性,可稱之為偽性,所謂“性偽合而全國治。”[5]356性偽若只談其分,則為截然分開之二物,沒有統合之基礎。性偽合是化性之手腕、過程與目標。講分是為了求合,是為了證成禮義師法以矯治人群,實現全國正理平治,其人道論背后的邏輯是政治哲學。

 

欲惡之性、辨知之性為生而具者,積偽之性為修之而后備者。人人具有雷同的身體感觸感染性,即欲惡之性,此是趨利避害的天性欲性。人人生而具有器官效能、感知感化,此是能思能慮的天性知性。而積偽之性是在師法之化、禮義之修的基礎上,經過個人辨知之性思慮、選擇、實踐之后,而化其欲惡之性,變故修為而成一社會群體中的彬彬正人。此亦可謂之仁性。從三者的關系來看,欲惡之性下滑,積偽之性上提,辨知之性擇之,然后能定。欲惡之性是性中之“惰”性,積偽之性是性中之“圣”性,辨知之性是性中之“明”性。三者共同得當,成圣成賢。欲惡之性不滿足,而辨知之性則知仁義法正之質,能仁義法正之具,有節用御欲、長慮顧后之思,隨之以禮義積偽,而成一積偽之性。荀子人道論,完全地表述可以名之曰,性惡積偽論。言其性惡,是從荀子用語來講的,從“順是”為惡來講的,講其積偽,出于化性之需要。性之三分,能比較周全的反應荀子視域中人道改塑的全過程。路德斌將荀子人道論分為兩層。從經驗層面來講,荀子是性惡論者,而從人之所以為的形上學層面來說,荀子也可以說是一個性善論者。[38]129-130

 

荀子人道論并無形而上學顏色,反而具有反對形而上學的理論特質。曾暐杰提出沖出形上學的帷幕,從頭建構荀學系統,要掌握三慷慨針:(一)放棄尋求內在價值的神圣性,開展現實的意義與價值;(二)拋棄追尋最高真諦的永恒性,關注具體的理路與脈絡;(三)擱置固有孔孟道統的權威性,作為他者的批評與超出。[39]39-59不需求從形上、形下的區分以析三性為二,從而割裂開經驗與形上之性。三性本來就是下學而上達的三而一的關系,是一連貫承續的整體,是在成人化性過程中的有機組成。在此意義上,荀子性惡論與孟子性善論并非處于統一層面。雖分歧于孟子不將線人口鼻之欲謂之性,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聲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正人不謂性也。”[2]346但在荀子,卻否則。孟子性善之性,在荀子不為性嗎?難道化性之后的性就不叫性了嗎?荀子雖稱之曰偽,但化之后的性仍然可以稱為偽性、積偽之性。性畢竟還是人之性,只是此中的內容增添了、變化了。易言之,從生物體征來看,人還是那個人,但是其品德學識變化了,境界躍升了,如從士升格為正人甚至躍升至圣人。

 

結語

 

論荀子人道為三,并非說性為獨立三物,而是三而一的關系,各有其運行機制與內在機理,共存于人道之中。三性既是分亦是合,不是形上本體之學,而是下學而上達之學,是禮義積偽之學,是群居和一之和,是禮義統類之統。本于文本而貫通文本背后之思惟,才是破解荀子人道論的最基礎之法。心性一體,心有征知,知以成智,智以識仁,智以尊禮。其性之三分,以智的平鋪外推之力成績一縱貫的內化外偽之功。與孟子的仁義內在、性由心顯分歧,荀子是仁義由禮顯,性由禮偽作,仁由智來知。這是一條從認知到德性的路,是踐禮成圣、仁智一體的路。不成強求荀子與孟子在人道論上分歧,正所謂,條條年夜道通羅馬,家家有路到長安。

 

參考文獻:
 
[1]《品德經·四十二章》:“道生一,平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參見陳鼓應.老子注譯及評介[M].北京:中華書局,1984.
 
[2]《論語包養意思·雍也》:“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參見[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M].北京:中華書局,2011.
 
[3]龐樸.中庸與三分[J].文史哲,2000,(4包養網比較):21-27.
 
[4]楊澤波.三分法:儒學研討的一種新方式——儒家生生倫理學對孔子思惟詮釋引生的變革[J].孔子研討,2020,(1):16-2包養網ppt4.楊澤波在《孟子性善論研討》再修訂序中提到,其最引以為榮的是發現了一種儒學研討的新方式,這就是三分法。關于仁性、欲性、智性之間的排序及橫縱向關系,楊師長教師走過了一段崎嶇的心路,最新表達為智性、仁性、欲性的順序。見楊澤波.孟子性善論研討(再修訂版)[M].上海:上海國民出書社,2016.,第1-3頁。
 
[5][清]王先謙.沈嘯寰、王星賢點校.荀子集解[M].北京:中華書局,2012.
 
[6]牟宗三.才性與玄理[M].長春:吉林出書集團無限責任公司,2010.
 
[7]蔡仁厚.孔孟荀哲學[M].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84.
 
[8]徐復觀.中國人道論史.先秦篇[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01.
 
[9]陳年夜齊.荀子學說[M].臺北:中國文明年夜學出書部,1989.
 
[10]李哲賢.荀子之焦點思惟:“禮義之統”及其現代包養甜心網意義[M].臺北:文津出書社,1994.
 
[11][魏]徐干撰.孫啟治解詁.中論解詁[M].北京:中華書局,2014.
 
[12]“亞圣”歸屬,本無定人。諸多領域內皆有“圣”,故皆有亞圣,如書法、醫學諸領域。就儒家而言,顏回想稱亞圣。后七十子之徒,亦被稱為有“亞圣之德”。荀子被稱為亞圣自不用希奇。孟子亞圣位置確定于北宋。自此以后,孟子專有亞圣之名。參見王志東.亞圣與亞圣文明[J].人文全國,2016,(24):48-52.
 
[13]王天海.荀子校釋(全二冊)[M].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2005.
 
[14]劉桂榮編著.論荀輯要[M].蕪湖:安徽師范年夜學出書社,2016.
 
[15]韋政通稱,李覯是歷史上獨一能承繼荀學精力的思惟家。參見韋政通:《傳統與現代之間》,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57-58頁。韋政通.傳統與現代之間[M].北京:中華書局,2011.
 
[16]葉適.習學記言序目(下冊)[M].北京:中華書局,1977.
 
[17][明]李贄.焚書·續焚書[M].長沙:岳麓書社,1990.
 
[18]清中葉荀學的興盛,可參見康廷山.清代荀學史略[M].北京:中華書局,2020.
 
[19][清]凌廷堪著.王文錦點校.校禮堂文集[M].北京:中華書局,1998.
 
[20][清]章學誠撰.呂思勉評.李永圻、張耕華導讀.文史通義[M].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2008.
 
[21][清]王先謙:《荀子集解·序》,第1頁。此類說法,自楊倞“激憤而著此論”以來,后人多有言及者。如郭沫若也認為性惡說之在荀子只是一種好勝的強辭。參見[]郭沫若.十批評書[M].北京:國民出書社,1982,第225頁。陳修武認為,荀子的性惡“只是一句他用來嚇人的話、夸張之辭。在他真正的清楚之中,‘性’既無孟子所謂的‘善’,也無他本身所謂的‘惡’,完整是中性的。”參見陳修武.荀子:人道的批評[M].北京:九州出書社,2018,第51頁。
 
[22]清代表學家仍與宋明理學家同調,認為荀子非儒門正統,如清初熊賜履所匯纂的《學統》一書將儒家人物分為正統、翼統、附統、雜統、異統五類,而荀子僅列為雜統。但此種論調在清中期以后已遠非學界主流。熊氏觀點參見[清]熊賜履撰.徐公喜、郭翠麗點校.學統[M].南京:鳳凰出書社,2011,第459-462頁。
 
[23]周志煌.物類與倫類:荀學觀念與近現代中國學術話語[M].臺北:洪葉文明,2013.
 
[24][清]戴震著.何文光收拾.孟子字義疏證[M].北京:中華書局,1982.
 
[25]牟宗三.名家與荀子[M].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79.
 
[26]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一)[M].北京:生涯·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5.
 
[27]龍宇純.荀子論集[M].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87.
 
[28]鮑國順.荀子學說析論[M].臺北:華正書局,1984.
 
[29]胡適.中國哲學史年夜綱[M].北京:中華書局,2018,第頁。譚宇權將荀子人道論定名為“可善可惡論”。參見譚宇權:《荀子學說評論》,臺北:文津出書社,1994年,第128頁。
 
[30]唐規矩.先秦諸子論叢(續編) [M].臺北:三平易近書局股份無限公司,2009.
 
[31]劉又銘.一個當代的、年夜眾的儒學——當代新荀學論綱[M].北京:中國國民年夜學出書社,2019.
 
[32]周熾成.荀韓:人道論與社會歷史哲學[M].廣州:中山年夜學出書社,2009.
 
[33]林桂榛.論荀子性樸論的思惟體系及其意義[J].現代哲學,2012,(6):106-111.
 
[34]黃暉.論衡校釋(上冊)[M].北京:中華書局,2018.
 
[35]王恩洋.王恩洋師長教師論著集•荀子學案(第八卷)[M].成都:四川國民出書社,2001.
 
[36]鄧小虎.荀子的為己之學:從性惡到養心以誠[M].北京:北京年夜學出書社,2015.
 
[37]楊筠如.荀子研討[M].上海:商務印書館,1937.
 
[38]路德斌.荀子與儒家哲學[M].濟南:齊魯書社,2010.
 
[39]曾暐杰.性惡論的誕生:荀子“經濟人”視域下的孟學批評與儒學回歸[M].臺北市:萬卷樓,2019.
 


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